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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通知(东团通〔200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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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团委: 为全面实施“重镇强村、活支兴团”战略,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团内统计资料的管理,使团内统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按照团省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4年度团内统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 2004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上报材料: 应用统计软件形成的书面统计报表(盖公章)、统计结果磁盘以及基层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上报数据必须校核好)。 三、上报方式: 由市属一级团委汇总上报。 四、上报时间: 2005年1月17日前上报团市委组织部。 五、几点要求: 1、为了更好地巩固我市镇村团组织集中换届工作成效,便于基层做好团员的管理,目前,团市委正组织开发“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请各基层团委登录tswzzb3@126.com(密码:2114722),下载基层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并按要求填写好相关内容。 2、继续要求使用团中央开发的统计软件进行电脑化统计,可在中国共青团网站(网址:http://www.ccyl.org.cn/)直接下载,并打印相关报表。 3、市属一级团委报表和基层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上报团市委组织部;二级团委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上报所属一级团委。市属一级团委负责印发报表和下载基层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并及时将报表下发所属二级团委。报表和基层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由市属一级团委综合汇总后上报。 4、各基层团委的统计结果若与去年有较大出入的,须作书面详细说明。 5、要以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和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团内统计工作,防止漏统、错统和重复统计现象,保证高效、优质完成2004年度的团内统计和团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工作。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叶妙芳、罗锦乐,联系电话:2114722,传真:2211756。 |
来源: 编辑: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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