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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禁毒宣教图片百校巡展活动的通知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6-10-11 16:59:03

各镇街及松山湖(生态园)团委,各一级学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禁毒工作要从青少年抓起,从广大人民群众教育和防范抓起”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2016“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广东省青少年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团粤联发〔2016〕31号)的要求,让广大青少年认清毒品的危害,不断加大禁毒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在我市各大中学校中掀起禁毒宣传热潮,营造浓厚的禁毒拒毒氛围,决定开展全市禁毒宣教图片百校巡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2016年12月

    三、参与人群

    全市35周岁以下青少年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禁毒宣教图片巡展活动。面向全市高等院校、中职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学开展禁毒图片进校园活动。学校根据学生规模合理确定巡展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一周。每个学校以班级为单位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参观。有条件的镇街可丰富巡展内容和形式,在少年宫、图书馆、展览馆等青少年公共服务场所组织巡展。

    (二)积极开展观后感、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禁毒宣誓等活动。鼓励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图片巡展,积极开展观后感、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禁毒宣誓等活动,深入宣传毒品的定义、种类及危害等内容,同时结合青少年的犯罪案例,剖析毒品危害。

    (三)利用媒体、网络等方式进行禁毒服务宣传。要积极联系各媒体进行报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QQ、官网等平台开展禁毒宣传,不断增强禁毒宣传工作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活动要求

    (一)原则上,今年12月前全市要实现辖区内的高等院校、中职中专(技工院校)巡展全覆盖,普通中学巡展的覆盖率要达到50%以上。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禁毒宣教图片百校巡展活动统计表(附件1)到团市委组织部。

    (二)禁毒宣传图片采用全省统一的禁毒宣传图片样式(附件2)。团市委为各镇街及松山湖(生态园)团委、一级学校团委提供一套图片(10月中下旬邮寄到各有关团委),各有关团委可以根据实际需要按电子版自行制作。各镇街及松山湖(生态园)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内的除一级学校团委外的中职中专(技工院校)、普通中学的巡展活动,一级学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区内的禁毒图片巡展活动。

    (三)开展禁毒宣传、宣誓和签名活动时,要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总结,记录高质量的视频影像和照片。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及松山湖(生态园)团委,各一级学校团委需将所有媒体报道资料、活动照片、视频资料进行整理,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OA邮箱:团委组织部,邮箱:tswzzb3@126.com,联系人:叶炽高,刘达城,联系电话:22114722)。

 

    附件:1.禁毒宣教图片百校巡展活动统计表

          2.全省禁毒宣教图片巡展活动图片统一样式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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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组织部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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