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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举办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6-05-13 20:55:23

各镇街、高校、松山湖(生态园)团委:

    根据团省委、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团粤联发〔2016〕1号)的安排,我省将于4月至9月举行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赛事内容

    大赛分商工组、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高校组三类综合赛及电商实战专项赛。

    (一)商工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型材料、互联网基础服务、应用服务及运用互联网手段改造发展传统行业等相关产业。商工组比赛按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企业的创办年限(以工商登记为准),设创意组(意向创业者)和创业组(正式创业者)两组比赛。企业创办年限以2016年5月30日为界限进行划分。

    1.创意组申报规则。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已研发成型,具有成熟的商业计划书,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商业计划书、市场调研报告,有清晰的发展模式和可靠的数据支持。第一申报人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

    2.创业组申报规则。工商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含)的企业创业项目。申报参赛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第一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且所认缴的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的30%(含)。

    (二)现代农业和农村电商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农村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三)高校组参赛项目重点关注高等院校在校生创业项目。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四)电商实战专项赛重点提升青年网络营销、区域运营等实战技能。具体比赛方案另行通知。

    二、参赛条件

    (一)参赛者

    1.参赛人员可个人申报,也可团队申报。

    2.以2016年5月30日作为划分年龄的界限。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可以个人名义申报参赛项目。

    4.凡团队申报的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团队主要负责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其他成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参赛项目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

    2.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

    4.尚未接受过投资或仅接受过早期投资(种子基金或A轮天使投资)。

    5.掌握具有较大投资价值的独特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

    三、赛事安排

    大赛分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四、相关要求

    1.参赛者须通过广东青年之声网站进入大赛专门报名页面进行报名。(网址:http://www.gd12355.org,参赛者可直接在网站上报名或通过下载“广东创业”APP移动端报名,创业项目信息将自动导入中国青创板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项目库。该平台汇集大批广东创业青年、知名创业导师、全省各地的创业孵化器,以及全国知名投资机构和投资人,凡入库的项目将免费实现线上线下宣传、展示和项目融资对接。)

    2.请各镇街、松山湖(生态园)团委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宣传发动工作,通过联系经信、科技等职能部门推荐,整合各大孵化器物色推报等方式组织动员辖区内的优秀创业青年和创业项目报名。要求各镇街、高校、松山湖(生态园)团委至少推报3个参赛项目,并于5月30日前将参赛情况(详见附件2)报送团市委办公室邮箱:dgyouth@126.com,联系人:梁彦峰,22221408。

    附件:1.关于举办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东莞参赛情况汇总表

 

 
附件2:第三届“创青春”广东青年创新创业大赛东莞参赛情况汇总表.doc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6年5月13日

 

 

 

来源: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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