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青年门户网,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东莞青少年网 > 文件库 >
关于推报东莞市2016-2017学年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7-02-17 17:46:16

关于推报东莞市2016-2017学年少先队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各镇街团委、宣教办(局)、少先队总部,市直属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少先队员、少先队集体的精神面貌和少先队辅导员的精神品格,激励广大少先队员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今天做祖国的好儿童,明天做祖国的建设者,激励广大少先队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落实好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决定开展2016-2017年全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报内容

此次评选内容包含以下5项:

1、东莞市优秀少先队员;

2、东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3、东莞市少先队红旗大队;

4、东莞市少先队先进中队;

5、东莞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

二、推报条件

(一)“东莞市优秀少先队员”推报标准

1、年龄在6-14周岁(2002年9月1-201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并具有东莞学籍的中、小学少先队员;

2、热爱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有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远大理想;热爱队集体,组织意识强,模范遵守队章,积极参加队的活动,集体荣誉感强;

3、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善于思考,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兴趣爱好广泛,积极接触自然、了解社会;在学习、活动中成绩突出;

4、乐于助人,品德优良。有爱心、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和劳动意识,在学校、家庭、社会日常表现好;努力锻炼强健体魄,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5、努力争当“四好少年”,并在各类读书阅读活动、科技竞赛、体育竞赛、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或手拉手及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突出成绩,是少年儿童身边真实、可学的榜样。

优秀少先队员推荐人选中要有一定数量的身处逆境自强不息,克服困难,积极进取的留守少年儿童、新生代产业工人子女和困难少年儿童代表。

(二)“东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报标准

面向在我市担任辅导员岗位2年以上的在职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开展。参评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职少先队辅导员参评条件:

(1)政治坚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能够把握少先队组织属性,履行少先队组织的根本任务,热爱少先队岗位和少先队员,责任感、使命感强;

(2)认真实施《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纲要(试行)》并取得实效,积极贯彻执行上级少先队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具备良好的职业精神,有较高的职业素质和较强的专业化本领,有突出的少先队科研成果和实践经验,懂得儿童心理,善于沟通交流,是少先队员亲密的朋友和指导者;

(4)所在单位少先队工作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或曾获得本级以上团队组织、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校外(志愿)辅导员参评条件:

(1)连续从事少先队志愿辅导员工作至今满2年(解放军、武警部队现役义务兵担任志愿辅导员至少1年以上),且工作成绩突出;

(2)热心少先队工作,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志愿奉献精神,在与少先队工作密切相关的某一方面(或领域)有一定专长或影响力,主动支持参与少先队活动并取得明显成效,是少先队员的良师益友;

(3)具体担任一个(或以上)基层少先队组织的校外(志愿)辅导员,富有创新意识,深受少年儿童的喜爱,取得突出成绩。义务从事少先队工作每年不少于100小时,累计不少于200小时。

优秀少先队辅导员推荐人选中要考虑一定数量的民办学校辅导员、中队辅导员和校外(志愿)辅导员。

(三)“东莞市少先队红旗大队”推报标准

1、努力探索灌输培养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朴素感情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取得明显成效;

2、工作制度健全,少先队代表大会制度、大中队辅导员工作会议制度、队日活动、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完备,能认真、扎实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和全队重要部署,是当地少先队集体的表率;

3、辅导员队伍配备整齐,大队、中队辅导员和校外辅导员配备率达100%,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辅导员有良好的职业精神和素质,专业化、职业化水平高,参加镇级以上少工委组织的少先队工作培训超过50%,辅导员的招募、聘用、培训已形成制度;

4、组织建设有活力、有创新,队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强,队员的归属感、荣誉感强;

5、阵地建设有鲜明的少先队特色,时代感强,利用率高,能发挥显著作用,成为队员们自我教育、实践锻炼的重要课堂;

6、开展的活动具有明显的少先队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影响大,效果好,活动时间有保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主题鲜明的少先队大队活动,每周一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

7、积极有效利用《东莞少年》等队报、队刊。积极订阅、使用全国和省队报队刊,帮助和指导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和少先队活动的开展。

(四)“东莞市少先队先进中队”推报标准

1、队员的主体地位能得到充分尊重,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创建快乐自主、友爱向上的集体;

2、能经常独立开展少先队活动,有效吸引少年儿童参与,每周开展一个课时的少先队活动课,活动注重实效性、实践性、自主性。中队有“手拉手”结对集体,队员有手拉手伙伴;

3、队组织设置规范,制度健全,有活力,受到少先队员真心喜爱;中队有簿册、工作档案和知识角、体验教育基地等阵地;组织订好、读好队报队刊。在阵地活动和兴趣小组活动中,队员能够发挥特长,得到锻炼;

4、坚持民主选举和定期轮换少先队小干部,积极为队员创造服务他人、服务集体、锻炼自己的实践机会;

5、辅导员热爱少先队工作,具有较高的专业化水平,与少先队员关系亲密。

(五)“东莞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标准

1、由兴趣爱好相同的少先队员自发组成,有5名以上的少先队员。在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先队组织注册备案,有1名少先队辅导员和1名以上的少先队志愿辅导员。

2、社团主题明确,名称响亮,能围绕环境保护、公益服务、科技创新、劳动实践、弘扬民族精神、传承地方文化、加强体育锻炼、发展兴趣爱好等方面积极开展体验活动,拓展综合素质。

3、社团少先队小干部由少先队员民主选举产生,报学校大队部或社区少先队组织批准,有较为明确的分工。

4、社团有完整的年度活动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集体活动,在活动中能够充分发挥社团成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5、少先队员在社团活动中感到快乐,得到收获,80%以上的成员对社团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反响良好,在学校或社区有一定的影响力,社团活动或者社团成果获得学校大队部以上表扬或奖励一次。

7、社团成立时间超过一年(即成立于2015年9月1日前)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街团委、少先队总部,市属学校少先队大队部要充分调动少先队基层组织和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和社会各界参与评选活动的积极性,广泛宣传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少先队辅导员争先创优,加大社会各界对少先队事业的关心,不断开创少先队工作新局面。

2、广泛发动,严格挑选。要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广开视野,广辟渠道。原则上按照“东莞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1)进行申报,对候选人认真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核实先进事迹,确保推荐质量。申报个人奖项的候选人要在其所在单位张榜公示5天以上。

3、认真准备,及时报送。

(1)根据全省统一部署,2016年度各级“优秀少先队员”与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一并产生, 请各镇街少先队总部、市属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及时组织本次评选活动的候选人,于3月13日前登陆“最美南粤少年”活动官网填写资料(网址:http://zmnysn.61qt.cn/),并于3月31日前将所有候选人名单汇总至《东莞市2016-2017学年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后,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团市委学校部(邮箱:a22233740@126.com)。

(2)各镇街少先队总部、市属学校少先队大队部申报东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少先队红旗大队”、“少先队先进中队”和“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需于3月31日前报送:a《东莞市2016-2017学年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汇总表》(附件2);b、候选集体和个人的申报表、主要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各一式两份,候选人所在单位张榜公示材料一份,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申报“东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的需在表格贴上两寸彩色标准免冠照片(候选人姓名作为照片文件名),并提供与少先队员在一起的工作照片电子版4张(图片说明作为照片文件名);申报集体奖项的需提供活动照片电子版5张(图片说明作为照片文件名)。除照片只提供电子版外,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团市委学校部,电子版发至邮箱:a22233740@126.com

以上项目,凡逾期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评机会。

联系人:易泳欣,蔡东琴

联系电话:22233740

地址:东莞市莞城万寿路76

邮箱:a22233740@126.com


附件:1、东莞市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东莞市2016-2017学年少先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申报汇总表

3、东莞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申报表

4、东莞市少先队红旗大队申报表

5、东莞市少先队先进中队申报表

6、东莞市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申报表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东莞市委

 

东莞市教育局

 

 

 

 

 

 

 

少先队东莞市工作委员会

 

 

2017217

关于推报东莞市2016-2017学年少先队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学校部 编辑:学校部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 备案号:粤ICP备11103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