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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7-04-05 18:04:11

关于转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团委、宣教办(局),各市直属中学:

去年底,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中学共青团工作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并于会前印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7号,以下简称《方案》),就全面推进中学共青团改革创新,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现将《方案》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1、《方案》是新形势下切实加强和改进中学共青团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镇(街、园区)团委要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共青团改革的整体规划,统筹推进落实。要加强团教协作,推动改革取得突破。一方面,学校共青团改革要主动融入教育大局,围绕中


学教育事业改革和人才培养大局找准职能定位和工作路径,提升育人价值。另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中学团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改革提供有力的资源保障。

2、各镇(街、园区)团委、宣教办(局),各学校要把落实《方案》作为推进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重要抓手,推动把团建纳入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团建工作占比不低于10%,各学校应明确由1名校级领导分管共青团工作,建立学校党政班子定期听取共青团工作专题汇报制度。

3、本次改革涉及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方方面面,各镇(街、园区)团委、宣教办(局),各学校要把握重点,列出清单,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团的先进性建设。综合本改革方案、和省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各镇(街、园区)团委要按照省的要求,合理控制团青比例,于2017年底,将初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控制在30%以内;2018年底,将高中阶段毕业班团青比例控制在60%以内。着力加强团校建设,要求入团积极分子必须参加不少于20学时的团课学习,学生团员必须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一般累计不少于1天或者8学时。

(2)建立健全“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一心双环”团学组织格局,即以团组织为核心和枢纽,以学生会为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主体组织,以学生社团及相关学生组织为外围手臂延伸。明确并强化学校共青团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等各类学生组织的指导管理职能。

(3)推动中学志愿服务发展。以深入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为契机,建立健全“教育部门协调指导、共青团组织归口管理、综合素质评价驱动、团员学生自愿参与”的中学生志愿服务机制,推动全体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推动学校成立志愿服务队(站),并配置志愿服务专项经费。

(4)改革完善中学团干部选配使用制度。综合本改革方案,及省委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要着力完善中学团干部队伍“专兼”配备机制,在3年内实现团委书记岗位专设,按学校中层正职干部配备和管理。团的工作按一定比例折算成相应的工作量,教师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作为主要内容,考核结果和工作成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专任团干部获得的共青团有关荣誉和研究成果享受与教育行政部门同等待遇。

 

附件: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此页无正文)

 

 

共青团东莞市委

 

东莞市教育局

 

 

 

 

2017年3月29日

关于转发《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团市委学校部 编辑: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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