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一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研究和部署今年全市共青团工作,全面推进我市团工作“三大计划”,团市委决定召开全市共青团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3年4月3日。上午8:00报到,8:30—11:30正式会议,下午2:30—5:30分组讨论。 二、会议地点:东城文化广场影剧院 三、参会人员:各镇区团委班子成员、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总辅导员、学校学生会主席,市属厂局团委班子成员,市属学校团委班子成员(教师类别)、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学生会主席。 四、有关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组织有关人员依时参会,原则上不能请假,如要请假,须经团市委批准; 2、各基层团委要组织好讨论,做好讨论记录,并于4月5日前将讨论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团市委办公室。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东莞市委 2003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