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现将团省委下发的《关于继续选拔第四批基层团干部到团省委机关挂职锻炼的通知》(团粤发[2003]18号)转发给你们。其中,推荐人选的范围可放宽至基层团委班子成员。请认真做好人选物色工作,择优推荐,于8月6日前将《团干部挂职锻炼推荐表》连同个人简要考察材料(1000字左右)和1-2篇公开发表的、有代表性的文章,报送团市委组织部,由团市委统一审核。
共青团东莞市委 200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