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团的十五大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省文明城市和国家旅游城市的工作目标,进一步促进我市青年文明工程和青年人才工程的纵深发展,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在明年初联合表彰2003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杰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为做好这次表彰大会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青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杰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一)青年文明社区。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常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立起以党政领导挂帅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共青团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2、社区共青团组织机构比较健全,有相对固定的可自我发展的若干青少年活动项目,有一定规模的以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各种青少年活动阵地,如设立青年志愿者服务站、“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学校、青少年维权服务联系点、图书阅览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等,并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社区文化活跃繁荣,社区大家乐活动普遍开展,社区各类文化活动设施比较齐全,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状况良好; 4、建立健全了一套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能有效地保障青少年与社区之间的互动和互助。 (二)青年文明号。 1、在今年初已申报创建“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 2、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3人以上(含3人)的青年集体; 3、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4、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5、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 6、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7、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杰出青年文明号。 1、在今年初已申报创建“东莞市青年文明号标兵”的集体; 2、连续两年被复核为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被评为省级或全国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不再参加评选); 3、35周岁以下青年占总人数的70%以上,主要负责人年龄在38周岁以下; 4、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行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5、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卓有成效的创建工作; 6、工作业绩突出,经济效益好,讲信用,重信誉,在信用建设方面具有示范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7、受到市级以上党政部门的表彰奖励。 (四)青年岗位能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职工; 2、有强烈的敬业爱岗意识,成为本行业职业形象和职业文明的示范者;遵纪守法,成为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的模范; 3、熟练掌握适应本行业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本岗位的业务能力,拥有可以推广的先进操作方法或科技成果,具备学习创新的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目标、规划和措施; 4、投身创新创效实践,在本职岗位创造了本市或行业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本单位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提高做出积极贡献,形成先进的工作和管理方法; 5、积极参加各项青年岗位能手技能活动,表现突出,有如下表现之一的: (1)在市级以上各种技术(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奖者; (2)为安全生产、保证品质作出贡献,在关键生产岗位上连续三年无违反法纪、无重大事故、确保质量者。 (五)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成立2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或为大型活动、扶贫帮困、“健康直通车”、“普法维权直通车”、“文化直通车”等项目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 2、该集体的个人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集体中的队员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人均24小时以上; 4、紧密团结和凝聚青年,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六)优秀青年志愿者。 1、年龄在15周岁至40周岁之间,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时间在100小时以上;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绩突出; 3、为青年志愿者活动出谋划策,积极组织和发动其他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特别在开展青年志愿者公开招募和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服务站(队)负责人; 4、积极参与市青志协和各基层志愿者组织所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特别在“健康直通车”、“普法维权直通车”、“文化直通车”、“三下乡”、“一助一”、“植绿护绿”、“爱心助学”以及其他大型志愿服务项目中成绩突出者。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基层团组织要把这次申报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贯彻团十五大精神的具体行动,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和团组织参与。 2、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镇区、行业、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自查自审,严格把好质量关,按时按质地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本次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尤其今年是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号召“向雷锋同志学习”40周年,要广泛宣传青年志愿者和志愿服务集体的先进事迹,倡导志愿者精神,弘扬新风正气,激励更多的青年加入到志愿服务队伍行列,奉献社会、服务人民,推动青年志愿者服务事业的更大发展。 4、申报要求: ①申报集体及个人须填好有关申报表格,并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 ②申报青年文明号、杰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和个人,须填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情况审核表; ③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个人,须交1张个人参加活动的照片; ④申报材料统一要求电脑打印一式15份,连同电脑磁盘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03年12月26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张见华,联系电话:2219564,传真:2211756, 地址:莞城区万寿路36号4楼,邮编:523003, E-mail:tswxcb@dg.v.cn 。
附件:1、东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名额分配表; 2、东莞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名额分配表; 3、东莞市青年文明社区申报表; 4、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5、东莞市杰出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6、东莞市青年岗位能手申报表; 7、东莞市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申报表; 8、东莞市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表; 9、申报东莞市青年文明号集体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10、申报东莞市杰出青年文明号集体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11、申报东莞市青年岗位能手婚育情况审核表。
共青团东莞市委 2003年12月15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