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团委,镇区少先队总部,市属学校少先队大队部:
现将团省委《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的通知》(团粤发[2003]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全面落实好全团带队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市少先队工作再上新台阶。
共青团东莞市委200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