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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莞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的通知(东团联发〔2003)5号)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03-05-13 01:56:00

各镇区团委、宣传科教办,各学校团委、学生会,市青企协会员:
    为积极推进“三树”和“六业观”主题教育,全面实施我市团工作“三大计划”,让学生走实践成才之路,通过参与社会岗位实践,接触社会,认识社会,转变就业择业观念,培养创业意识和创业本领,做到学用结合,以学导用,以用促学,进一步明确学习目的,激发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奋发进取,立志成才,报效社会,锻炼和提高我市青年一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能力,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市青企协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东莞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以下简称“创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创业行动”是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市青企协2003年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两会、省委九届三次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精神,以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促进我市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为目的而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服务“民营牌”、服务我市“三步走”战略构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希望通过“创业行动”,着力构建青年民营企业与学校、学生合作沟通的良好平台,一方面为企业建立优秀后备人才储备库,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人力资源服务;另一方面为我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参与实践、锤炼能力、展现风采提供广阔的舞台,引导广大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业意识,成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力量。


二、工作内容
    主办单位将在本市范围内选取100家经营规范、效益良好、科技含量高的青年民营企业作为首批东莞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的示范基地,并在全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校挑选1000名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好、有一定专长的应届毕业生到这些实践基地挂职锻炼;同时,将组织30名优秀的青年企业家组成演讲团到学校对学生进行“六业观”教育。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区团委、宣教办要于6月10日前推荐5—8家经营规范、效益良好、科技含量高、热心教育事业的青年民营企业(企业要填写好申报表〈附件1〉),上报团市委学校部,经审定后作为首批东莞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示范基地。该企业应能为10名学生提供挂职锻炼岗位,挂职锻炼时间为3个月左右。学生义务工作,企业提供食宿。各镇区可将这项工作与成立大学生成长促进会和青年就业指导中心、青年创业援助中心有机结合起来。
    2、市青企协会员要有关心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的社会责任感,热情地以实际行动支持此项工作。有条件的青年民营企业要主动申请成为示范基地,为本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提供挂职锻炼的平台,在挂职工作期间,要注意确保学生的安全。
    3、各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校团委要将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认真组织发动本校应届毕业生经竞争上岗选拔30—50人到示范基地挂职锻炼,加强就业创业实践,努力转变学生的就业观念,激发其创业意识,培养其创业能力,并于6月10日前将参加创业行动的学生名单(附件2)上报团市委学校部。
    4、各普通中学团委可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示范基地参观学习,并进行岗位体验,推动学生的社会实践,进一步转变学生的就业、择业、创业观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5、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市青企协将于2003年7月举行东莞市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示范基地挂牌启动仪式。届时为首批100个示范基地授牌,并组织1000名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到这些企业挂职锻炼。
以上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东莞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示范基地申报表;
    2、东莞大中专(含职中、技校)学生创业实践行动报名表;

 

 

共青团东莞市委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学生联合会       东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200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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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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