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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4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工作的通知(东团通〔2004〕21号)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05-01-01 04:31:00

各基层团委:

   2004年,我市各级团组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纪念青年文明号活动和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10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参与创卫交通整治、青年文明号爱心服务周、青年文明社区创建、“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等活动,各行业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大力弘扬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创造了一流工作业绩,弘扬了“团结、友爱、互助、进步”志愿者奉献精神,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东莞三个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为贯彻市第十四次团代会精神,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团市委、市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领导小组、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市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拟于明年初联合表彰2004年度东莞市青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为做好表彰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

   青年文明社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一)青年文明社区

   1、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建立起以党政领导挂帅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共青团和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2、社区共青团组织机构健全,有相对固定的可自我发展的若干青少年活动项目,有一定规模的以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为核心的各种青少年活动阵地,如设立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青年中心、青少年维权服务站等活动阵地,并有相当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3、社区文化活跃繁荣,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普遍开展,社区各类文化活动设施比较齐全,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状况良好;

   4、建立健全了一套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为青少年远离犯罪提供坚实保障,能有效地促进青少年与社区之间的互动和互助。

   (二)青年文明号

  1. 1、               在今年初已申报创建“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
  2. 2、               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主要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3人以上(含3人)的青年集体;

   3、     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自觉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模范遵守有关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1. 4、               在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养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取得突出成绩;
  2. 5、               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必须的知识和技能,有相当数量的青年成为本工作岗位的能手;
  3. 6、               青年集体中团组织健全,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爱心服务周、技能业务竞赛等创建活动;
  4. 7、               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良好。

   (三)青年岗位能手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职工;

   2、有强烈的敬业爱岗意识,成为本行业职业形象和职业文明的示范者;遵纪守法,成为遵守和维护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和岗位规范的模范;

   3、熟练掌握适应本行业发展的专业知识和本岗位的业务能力,拥有可以推广的先进操作方法或科技成果,具备创新的能力,具有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目标、规划和措施;

   4、投身创新创效实践,在本职岗位创造了本市或行业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本单位科技进步和经济效益提高作出积极贡献,形成先进的工作和管理方法;

   5、积极参加各项青年岗位能手技能活动,表现突出,有如下表现之一的:

   (1)在市级以上各种技术(业务)竞赛活动中获奖者;

   (2)为安全生产、保证品质作出贡献,在关键生产岗位上连续三年无违反法纪、无重大事故、确保质量者。

   (四)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

   1、成立2年以上的青年志愿服务集体(包括服务队、服务站、服务中心),或为大型活动、扶贫帮困、“健康直通车”、“普法维权直通车”、“创卫交通整治”等项目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有良好社会影响的先进集体;

   2、该集体的个人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3、集体中的队员参与志愿服务时间人均24小时以上;

   4、紧密团结和凝聚青年,积极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五)优秀青年志愿者

   1、年龄在15周岁至40周岁之间,2004年参与志愿服务工作时间在200小时以上;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职岗位上表现优秀,各方面成绩突出;

   3、为青年志愿者活动出谋献策,积极组织和发动其他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特别在开展青年志愿者公开招募和各种志愿服务活动中成绩突出的服务站(队)负责人;

   4、积极参与市青志协和各基层志愿者团体组织所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特别在“健康直通车”、“普法维权直通车”、“文化直通车”、“喜迎党代会,共创卫生城”、“青年志愿者统一行动月”、“一助一”、“爱心助学”、“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暨交通整治”以及其他大型志愿服务项目中成绩突出者。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基层团组织要把这次申报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学习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具体行动,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

   2、精心组织,加强管理。各基层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镇区、行业、单位的实际,精心挑选,保证质量,认真做好自查自审,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推荐申报工作。

   3、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本次的申报工作,广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尤其今年是江泽民同志为“青年文明号”题词十周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成立十周年,要广泛宣传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及集体的先进事迹。

   4、申报要求:

   ①申报集体及个人须填好有关申报表格,并附1000字的事迹材料;

   ②申报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和个人,须填好有关计划生育的情况审核表;

   ③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的个人,须交1张个人参加活动的照片;

   ④申报材料统一要求电脑打印一式3份,连同电脑磁盘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04年1月15日前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联系人:黄健海,联系电话:2219564,传真:2211756,地址:莞城区万寿路36号4楼,邮编:523003,E-mail:2219564@163.com)。

来源: 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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