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青年门户网,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东莞青少年网 > 品牌 > 青年文明号 >
东莞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制度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06-02-07 22:20:00

    根据《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规定,为规范东莞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程序,将规定此复核制度。

    一、复核内容

    1、复核集体中35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

    2、复核集体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3、复核集体为3人以上(含3人)的青年集体;

    4、复核集体按照创建要求立足岗位文明、岗位技能、岗位效益继续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工作;

    5、复核集体单位团组织建设基本完善,团组织工作开展正常。

    二、复核程序

    1、东莞市青年文明号每年复核一次,复核集体于每年年中提出复核并填写《东莞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表》,经所属镇区团委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进行复核。

    2、团组织单独创建的集体、由团市委以直接复核、委托复核的方式进行考核;行业联合创建的集体,由团市委联合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各镇区团委定期对所属镇区的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复核。

    3、把公示制作为复核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的必要环节。凡获青年文明号的集体,要在岗位现场悬挂“青年文明号”牌匾,发放“青年文明号服务卡”和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4、复核以组织检查情况与特约监督员和社会监督的意见为主要依据。符合标准的继续挂牌,复合不合格的集体,则根据《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撤消该单位的“东莞市青年文明号”称号。

    5、青年文明号集体因实际需要解散、改组、变更工作任务,则自动撤消“青年文明号”牌匾。

来源: 编辑:管理员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 备案号:粤ICP备11103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