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东莞青年门户网,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位置:东莞青少年网 > 政务信息 > 时政热点 >
住建局:工地围墙须发布公益宣传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3-07-31 16:10:17

  住建局发通知要求做好创文、创卫宣传工作

  昨日市住建局发出通知,要求房屋市政工程做好创卫、创文宣传工作,各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围墙、围栏、工棚须发布公益宣传。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围挡则全部用于公益宣传,此外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张贴不少于两幅迎复审宣传海报(标语)。

  《通知》要求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工程围挡全部用于公益宣传,其中40%用于发布创文、创卫公益广告,30%用于发布中央文明办下发的“讲文明树新风”围挡公益广告通稿,30%用于其他重大活动宣传;房屋建筑工程围挡的30%用于发布中央文明办下发的“讲文明树新风”围挡公益广告通稿,10%用于创卫公益广告。

  而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在建筑工地张贴不少于2幅迎复审宣传海报(标语)。

  市住建局还规定,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围挡。施工围墙、围挡高度也有要求,如临街施工工地围挡高度在市区主要路段两侧的不低于2.5米,一般路段的不低于1.8米。

  (记者黄江洁)


来源:广州日报 我要评论(0) 字号:T | T  编辑:
 
通知公告
媒体聚焦
> 更多
版权所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 备案号:粤ICP备111035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