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市人力资源局表示,企业自主开展专项职业能力培训、职业等级培训,个人自选参训都可获得培训和鉴定的相应补贴。
据悉,异地务工人员在莞培训补贴申报工作将常态化。符合条件的异地务工人员,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安排用于补贴在本市就业的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和鉴定的就业专项资金。补贴资金安排与镇(街)异地务工人员培训就业工作任务挂钩,重点补贴异地务工人员数量较多的镇(街)。
据介绍,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分企业自主培训和个人自选参训两种方式进行。企业开展异地务工人员职业培训实行先批准后培训,先培训后鉴定。补贴标准最高的E类一级为2300元。
经市人力资源局认定为东莞市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在本企业工作并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政府规定的专项职业能力培训,学员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或组织在本企业工作并在我市参加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参加政府规定的补贴工种培训,学员经鉴定合格获得我市人力资源部门核发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至于个人自选参训,在我市企业工作并在我市参加一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异地务工人员,自主选择政府规定的补贴工种参加培训,经鉴定合格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的,可享受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向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领取补贴。
申请流程
《办法》规定,首先,企业制定详细培训方案后向各镇(街)人力资源分局提出培训申请,分局初审同意后,再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企业需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局核准的培训方案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向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提出鉴定申请。最后,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统筹组织学员进行考核鉴定。(吕晓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