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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部门决算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6-09-30 0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市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根据青少年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每个时期共青团的发展战略、年度计划以及改革的总体规划和配套措施,认真推进实施。
(二)加强全市共青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对基层团组织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认真监督,健全团组织生活,加强组织纪律,改善团组织的工作方式,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提升团组织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市青联、市杰青协、市志协、市学联、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和市少先队工作学会开展日常工作;指导市青企协、全市青少年社会团体工作。
(四)参与有关青少年事务的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协助或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负责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青少年思想教育、青少年事业发展等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
(六)协助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的安定团结,以及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七)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为主体的各项任务。
(八)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和培养团的干部。
(九)做好推优入党工作,为党组织输送优秀的团员青年。
(十)负责指导并组织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和活动阵地建设,培养、选拔、表彰并推荐优秀青年。
(十一)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做好全市青少年外事和市内外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莞市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市委”)内设5个科室,无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
本份部门决算仅包括团市委本级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底,团市共有编制数19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18人。另外,有离退休1人,聘用人员3人,后勤服务人员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490.24万元,支出总计1477.63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1314.94万元,占2015年度收入总计的88.24%,其他收入6.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68.90万元。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25.07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431.7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79.15万元,农林水支出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56万元。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8.03万元,完成预算的5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3.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完成预算的43%。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0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3.73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比2015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6.57%。开支内容包括:参加为期五天的广东青年代表团赴俄罗斯访问团,含食宿、机票、公杂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4.3万元,全年共接待21批次、275人次,比2015年预算减少5.7万元,降低57%。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20.6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8.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8万元,占7.09%;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6.24万元,占92.91%。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决算编审、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本单位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其他事务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本单位的教育支出。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职业教育方面的其他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项):指本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提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其他支出。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附件1

附件2

 

 

来源:团市委办公室 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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