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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石:最高可领走40000?一大波就业创业“政策大礼包”等着你!
东莞青少年网  http://www.dgyouth.gd.cn/  2019-07-18 16:10:04

   企石的小伙伴们,好消息来了!近日,东莞市人社局出台了目录清单,而且,前期镇团委还发布了青年人才启航计划,备好了一大波就业创业“政策大礼包”,无论你是毕业生、创业者还是就业者,都不会让你失望!

   东莞市人社局出台的目录清单有哪些呢?毕业生、创业者们别错过哦!

   一、就业类     (一)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已落户东莞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的12个月内,在东莞市内中小微企业或村(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实现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的,可按3000元/人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2015年及以后毕业的已落户东莞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为其缴费50%,补贴期限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会保险补贴。     2015年及以后已落户东莞的高校毕业生在东莞市内实现自主创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东莞市内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的,给予补贴期限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求职创业补贴。     东莞市内各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预备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的应届毕业生,毕业年度内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学生、残疾学生和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可享受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创业类     (六)小额创业贷款。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在莞创业者,在本市范围内创办初创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且有具体经营项目,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3年,贷款有效期内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七)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及已落户东莞的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于2016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证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进驻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租用场地创业的,按缴纳租金发票数额,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3年的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八)一次性创业资助。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以及已落户东莞创业人员,于2019年及以后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且在劳动年龄内的,正常经营并参加社会保险 6个月以上(含6个月),按本办法规定给予创业者一次性创业资助。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     (九)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在2016年及以后新办的初创企业,吸纳已落户东莞的劳动者就业,按规定为其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会保险费的,并正常经营和按规定纳税,按其实际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除外),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招用3人以下(含3人)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培训类     (十)青年就业见习训练。     东莞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经认定成为就业见习单位后,可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毕业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及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见习人员属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低保对象或残疾人的,见习期间按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见习期满,对见习单位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见习补贴;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被见习单位留用,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按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留用补贴。     (十一)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     创业培训课程采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推的“SIYB创业培训”(简称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模式,包括“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创办你的企业”(SYB)。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具体工作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实施,定点机构必须严格按照SIYB创业培训模式规定的技术标准开展培训教学,培训结束后学员需要参加考核,考核通过的学员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市人社局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核拨培训补贴给予定点机构,符合条件的学员免费参加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     以下人员可以参加创业培训:1、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有一定创业条件的各类城乡劳动者;2、毕业学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3、我市各高校毕业学年内台湾、香港、澳门毕业生(毕业学年指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

   (十二)在校生自主参训培训。     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就读的本市在校生,通过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额,自职业资格证书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自主参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自主参训补贴。     企石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办事地点:     单位:企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     地址:企石镇湖滨北路130号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咨询电话:0769-88077009。


   青年人才启航计划遴选申报事项具体有哪些?就业者们别错过哦!

   一、工作目标     每年遴选15名东莞户籍并在我镇辖区内成长型企业工作的青年人才进行培养补助,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补助,为期2年,建设凝聚一支优秀企业青年人才队伍。     二、申报时间     2019年6月3日至7月15日。     三、申报条件     (一)个人条件     1.户籍条件:须落户东莞,具有东莞户籍。     2.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学历。     3.毕业时间条件:以上学历毕业三年以内(即2016年6月3日后毕业)。     4.劳动关系条件:与成长型企业签订2年以上(含 2 年)或续签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     5.工作社保条件:在成长型企业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齐全)满12个月(即2018年7月份前在成长型企业缴纳社保、五险齐全)。     (二)工作企业范围     工作企业须为在东莞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成长型企业,具体包括:市镇两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和协同倍增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重点人才项目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大型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高成长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

   企石镇青年人才启航计划办事地点:     单位:共青团企石镇委员会;     地址:企石镇宝石路1号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二楼团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86723298。


来源:企石镇团委 编辑:企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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