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组织关系转接
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
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
为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0〕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团委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熟悉业务。为更好地指导基层团组织和毕业生团员开展工作,请各基层团委团干部加强文件和系统学习,尽快熟悉业务。
二是摸清底数,完善资料。各基层团委应于5月25日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全面核对本校毕业班团支部组织资料中“毕业年份”字段,核准毕业生团员底数,严禁为逃避工作责任,随意修改团支部的“毕业年份”字段。同时,各基层团委须于5月25日前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联系电话”“团组织电子邮箱”等联系信息,以便方便毕业生团员及时有效联系转入团组织。
三是高度重视,扎实推进。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把该项工作当作近期“命脉工程”重点工作抓实、抓细、抓深。9月25日前,本地本单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发起率不低于90%;10月26日前,本地本单位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率不低于95%;11月20日前实现应转尽转、应收尽收。
以上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团市委组织部沟通。
附件:关于做好2020年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联系人:梁国良,联系电话:22299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