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2023年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工作优秀镇街推报名单的公示
关于东莞市2023年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工作优秀镇街推报名单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经各镇街自评申报,市级审核复评,现将拟推报为优秀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团市委组织部实名反馈,不得弄虚作假,反映事实要求具体清楚,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