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团中央、团省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评选申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团中央、团省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组织: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团中央、团省委在每年“五四”前后通过开展青年五四奖章、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评选活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团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团员、团干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为进一步发挥共青团组织为党发掘选拔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的作用,现就做好2018年相关奖项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奖项
(一)团中央奖项
1.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3.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5.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6.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二)团省委奖项
1.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2.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3.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4.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5.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6.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7.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8.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9.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
二、各奖项申报条件
各奖项的申报条件(附件1)目前参考2017年团中央、团省委相关奖项的申报条件。
三、各奖项的申报名额
名额不限,只要符合条件的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团市委将根据上级团委的文件要求,择优推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发动。发掘举荐青年人才是共青团的重要职能,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青企协、各地驻莞商会等组织的联系,积极发掘和举荐优秀青年集体和个人。对于特别优秀的青年集体和个人,在年龄和获奖要求等方面不完全符合团中央、团省委相关奖项申报条件,也可先行申报。团市委将根据申报及2017年度共青团考核的情况,授予“东莞市五四红旗团委”、“东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东莞市优秀共青团员”、“东莞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二)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基层团组织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通过民主评议、公示等方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三)深入基层,面向一线。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兼顾战线分布。要注重从“两新”社会组织、青年自组织中的团组织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请各基层团组织于2018年3月2日前将《2018年度团中央、团省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电子版报团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莫镇源、冯婕,电话:22114722,邮箱:tswzzb3@126.com。
附件:1.各奖项申报条件
2.2018年度团中央、团省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申报表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8年1月17日
附件1
各奖项申报条件
一、团中央奖项
(一)中国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35岁以下青年数应不少于集体人数的60%。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注意推荐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集体。
(二)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14周岁以上不满40周岁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三)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街道、乡镇团委应建设有1个或以上的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类型团委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6.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7.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四)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5.近五年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五)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团龄在一年以上。
7.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六)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模范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2017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开展“1+100”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突出,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7.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三年(农村、街道社区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两年)。
8.近五年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团省委奖项
(一)广东青年五四奖章(集体)
1.成员以14周岁以上不满40周岁在广东省工作或生活的青年为主体的集体;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集体善于创新创造,在所在领域内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社会认可度高、专业领域评价好;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敢作为,激发社会正能量,能以杰出的社会贡献和振奋人心的集体事迹激励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凝心聚力;
5.2013年以来在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重点工程、重大项目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青年集体;
6.党团组织在集体中发挥积极作用,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广东青年五四奖章(个人)
1. 14周岁以上不满40周岁,户籍在广东或在广东学习、工作一年以上的中国公民;
2.理想信念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格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4.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敢作为,激发社会正能量,能以杰出的社会贡献和振奋人心的个人事迹激励青年为实现“中国梦”凝心聚力;
5.本领过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特别是在加快转型升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社会影响,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6.2013年以来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表彰、奖励,在国际国内各类重大比赛及其他评选活动中为国家和广东赢得重大荣誉,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有重大突出事迹。
(三)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
1.具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所有申报条件;
2.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3.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四)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
1.组织建设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2.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3.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4.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团内民主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7.基础团务扎实。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
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
才,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9.原则上应获得过2013年以来市级“五四红旗团委”或相当的荣誉称号。
(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1.具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
2.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3.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六)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组织建设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2.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3.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4.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团内民主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7.基础团务扎实。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
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
才,建设有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的优先考虑;
9.原则上应获得过2013年以来市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或相当的荣誉称号。
(七)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党团活动;
3.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在本职工作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5.原则上应获得过2013年以来市(高校)级以上团委的表彰奖励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八)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现职团干部,截至2018年3月,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以及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5.原则上,所在团组织或本人应获得过2013年以来市(高校)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者奖励。
(九)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
1.具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乡镇“大团委”建设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18年3月,任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