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的通知》的通知
智慧团建 线上 收缴 团费
转发《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一级团委:
现将《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的通知》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通知要求,认真落实以下要求:
一、全市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队伍建设要严”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团的要求,通过团费收缴工作切实提升团员的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团员意识,加强对团员队伍的教育管理。要组织团员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团章、团中央和团省委关于团员按期交纳团费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团员思想认识到位。
二、根据广东“智慧团建”工作部署,团员通过“智慧团建”系统,以微信支付的途径,向团组织交纳团费,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24:00前完成当月团费的交纳(注:其中,2018年9月为线上交纳团费的第一个月,因各种原因本月内未能成功交纳的,可延迟到下个月一并完成交纳)。如团员无法使用微信支付,可委托本支部其他任一成员代为交纳。
三、做好宣传培训工作。各基层一级团委,特别是学校团委,要从严从实做好团费收缴的组织动员工作,做好学生团支部书记使用线上团费收缴系统的培训工作,对团员遇到的各类操作性、技术性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要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团属阵地进行推广,要组织指导下级团组织根据(附件1)做好收缴团费的管理工作,并及时把《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交纳团费的通知(团员版)》(附件2)中的要求传达到每一个团员。
附件:1.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的通知(团组织版)
2.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交纳团费的通知(团员版)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8年9月18日
(联系人:吴舒嘉,莫镇源,电话:22114722)
文件下载: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的通知(pdf)
附件1关于依托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线上收缴团费的通知(团组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