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现将团省委《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立即进行广泛宣传布置,努力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于11月29日前将组织落实的主要做法、刊播数量、宣传效果等情况(要求有内容有数据,并附3张照片)报送至团市委宣传部邮箱。

      附件: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

      (联系人:邝丽娇、李丽兴;联系电话:22228086;邮箱:2219564@163.com。)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8年11月27日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的通知.pdf

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的通知(发文).pdf

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标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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