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共青团东莞市片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共青团东莞市片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共青团东莞市片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

现将《共青团东莞市片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叶炽高莫镇源

联系电话:22114722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71129日  



共青团东莞市片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共青团改革的要求,充分整合各片区内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资源,按照《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部署,根据东莞的片区划分,经研究,团市委决定成立共青团东莞市城区片区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东莞市松山湖片区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东莞市滨海片区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东莞市水乡新城片区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东莞市东部产业园片区工作委员会共青团东莞市东南临深片区工作委员会等6个片区团工委。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团组织关于共青团改革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坚持服务片区内各镇(街道园区)的中心工作,充分整合片区内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资源,开展团建工作联做思想引领联抓管理难题联解改革攻坚联推。构建以镇(街道园区)团委为核心,各级各类单位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共同参与,工作联动资源共享协同发展团建格局,团结凝聚我市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贡献青春力量。

主要任务

(一)资源共享。积极构建片区团建工作平台, 努力推进片区内镇(街道园区)的党团之间团团之间团青之间的资源共享。加强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学校等团组织的资源整合, 将镇(街道园区)团的工作项目信息等资源向片区内的其他镇(街道园区)延伸,把片区团工委打造成镇(街道园区)团委工作交流和共同发展的平台。

(二)阵地共用。有效整合片区内的各类阵地, 采取共建挂牌等方式实现阵地共用。片区内各镇(街道园区)团的阵地应面向片区内所有青年群体开放, 发挥青年阵地在联系服务青年中的作用。

(三)品牌共创。各片区团工委要围绕片区发展的中心任务,结合片区内青年群体的特点,片区传统文化等,打造具有片区特点的工作品牌项目。

组织定位和主要职能

(一)组织定位。各片区团工委是在团市委的领导下,以片区内各镇(街道园区)团委为核心组成的共青团和青年工作议事协调机构。

(二)主要职能。各片区团工委承担加强片区内成员单位的交流联系,整合区域资源,落实团市委安排的有关工作,立足本片区开展各类青年活动,实现对片区内青年的联系和覆盖等职责。

各片区团工委的组成

各片区团工委由片区内的镇(街道园区)的团委书记和团市委相应科室负责人组成。各片区团工委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联络协调督导工作。

(一)共青团东莞市城区片区工作委员会

委员:南城街道、莞城街道、东城街道、万江街道、石碣镇团委书记及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秘书处设在团市委办公室。

(二)共青团东莞市松山湖片区工作委员会

委员: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茶山镇寮步镇大朗镇大岭山镇石龙镇石排镇团委书记及团市委宣传部部长

秘书处设在团市委宣传部。

(三)共青团东莞市滨海片区工作委员会

委员:长安镇沙田镇虎门镇厚街镇团委书记团市委组织部部长

秘书处设在团市委组织部。

(四)共青团东莞市水乡新城片区工作委员会

委员:麻涌镇中堂镇望牛墩镇洪梅镇镇团委书记及团市委学校部部长

秘书处设在团市委学校部。

(五)共青团东莞市东部产业园片区工作委员会

委员:常平镇谢岗镇东坑镇桥头镇企石镇横沥镇黄江镇团委书记及团市委“两新”团工委专职副书记

秘书处设在团市委“两新”团工委。

(六)共青团东莞市东南临深片区工作委员会

委员:塘厦镇清溪镇凤岗镇樟木头镇团委书记团市委机关党支部专职副书记

秘书处设在团市委机关党支部。

工作机制

(一)轮值主席机制。由片区内相关镇(街道园区)的团委书记担任轮值主席,任期为每届半年。轮值主席由片区团工委联席会议推选产生。

(二)联席会议机制。轮值主席负责召集其任期内的联席会议(第一次联席会议由秘书处召集),片区团工委委员应当出席。联席会议内容包括:

1.季度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片区内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重大工作;

3.推选新一届轮值主席人选;

联席会议每个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在每个季度的第一周。如有必要,可不定期召集专项工作会议。

(三)活动机制。每位轮值主席在任期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有2 个以上镇(街道园区)共同参加的较大规模的活动。团工委秘书处提前将活动计划在一定范围公示, 同时在片区范围内做好宣传。

(四)工作汇报机制。每位轮值主席在任期内至少一次向团市委党组汇报工作情况。

(五)激励机制。工作表现突出的片区团工委在市共青团年度考核中予以通报。在上级团组织开展的评选评优活动中,对工作表现突出的片区团工委成员镇(园区)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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