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全国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 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申报全国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
根据团粤办发〔2020〕7号(附件1)和团粤办发〔2020〕8号(附件2)文件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全国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程序规范,确保把关严格
各基层团委在人选推荐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二、坚持优中选优,确保人选过硬
各基层团委要对所推报的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确保所推荐的人选(单位)符合文件所有要求。各基层团委可推报以下数量参评人选(单位)数量:
(一)全国奖项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含驻村)各1名;
2.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团支部各1个。
(二)广东省奖项
1.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各2名;
2.经组织选派驰援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医护防疫人员中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如实报送,原则上不受申报名额限制;
3.在省内定点收治医院、疾控中心实际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医务防疫人员中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各1名;
4.在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任务繁重、作用关键的公安、出入境、紧缺物资生产、交通物流、防疫项目施工、科研攻关、应急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农村防控(含返乡大学生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防疫重点领域专项)1名;
5.2016年以来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扶贫部门选派,且连续驻村工作一年以上特别优秀的驻村扶贫专职团干部参选广东优秀共青团干部1名;
6.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和五四红旗支部各1个。
以上奖项除了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战疫一线医务人员专项)奖项,其他奖项如有涉及到多个名额的,请按照先后顺序排序。
三、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公平公正
各基层团委要及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分管领导请示汇报该项工作,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推报符合条件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参加评选;要结合平时工作表现,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以上申报材料,请各基层团委于2020年3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到团市委组织部。如无符合条件人选,可不申报。
附件:1.关于申报201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9-2020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20年3月17日
(联系人:梁国良、叶俊萍,联系电话:22299907,邮箱:tswzzb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