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部署和安排,8月20日下午,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团市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组长陈纪飚就即将开展的巡察工作作了动员讲话。团市委书记沈志攀主持会议并就落实陈纪飚组长讲话精神、配合巡察工作作了表态发言。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全体成员,团市委领导班子、内设机构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陈纪飚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巡视巡察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巡视巡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党的十九大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新部署,新修改的党章对巡视巡察制度作出规定,把巡视巡察工作提高到空前的高度。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提出要进一步落实好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摆在突出位置。这次市委对团市委开展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团市委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团市委党员干部的关心爱护。团市委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大意义,增强接受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与巡察组共同把市委安排的巡察任务完成好。
陈纪飚强调,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市委巡察组将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坚决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关键少数”,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好此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巡察组和团市委共同的政治责任,团市委党员干部要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确保巡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沈志攀在表态发言中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定力,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这次巡察作为接受党性教育、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的难得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第十二巡察组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要主动协助配合,切实做好保障,严格按照巡察组的各项安排部署,明确责任、细化分工,优质高效地做好协调联络、提供材料和服务保障工作,全力支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要严肃纪律作风,注重统筹兼顾,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实事求是、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整改提高等各项工作,全面推动巡察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巡察工作与本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二巡察组从8月20日至9月6日,对团市委开展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广东省委巡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巡察期间,市委第十二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769—22223206,接听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专门邮政信箱:广东省东莞市莞城区万寿路76号机关大院市委第十二巡察组,邮编523000。同时,开通电子邮箱:swdsexcz201903@163.com,并在团市委办公区域设置“市委第十二巡察组联系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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