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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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


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各基层一级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团十八大、团十八届二中全会部署要求,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团干部队伍,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关于团干部培训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东莞共青团工作实际,团市委研究制定了东莞市各级团组织参加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牢记为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教育培养干部骨干的政治使命,着眼党的青年工作大局,积极适应广东共青团深化改革形势,构建培训体系、创新工作方式、提升培训质量、突出政治培训,努力培养具有崇高理想信念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全力打造让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队伍,为新时代党的青年群众工作和共青团建设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二、培训安排

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科学安排全市团干部参加由团省委举办的各类培训。

(一)培训内容

突出政治培训,聚焦政治忠诚,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作为核心内容,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首要目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干部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的重要要求,以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群众路线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开展国情省情形势教育,紧密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结合省委“1+1+9”工作部署开展培训,进一步拓宽工作视野,找准共青团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可为能为善为的工作着力点,增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宏观把握能力。有针对性地学习青年群众工作的方法,开展专业化能力培训和知识培训,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和履职能力。

(二)班次安排

按照《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和《广东省团校改革方案》要求,构建正规化的团干部培训班次体系,科学合理、分层分类设置培训班次数量和规模,分级分类对团干部开展轮训。今年团省委举办的主体培训主要分为进修班、专题研讨班、业务培训班3种类型班次,主要由广东省团校举办。具体情况如下:

1、进修班:对象以团市委中层及以下干部、团县委干部、乡镇街道团委书记、省直单位团委书记、国企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及校团委干部为重点。培训聚焦政治忠诚,帮助团干部在实践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团的业务能力。全年举办3期共9班次进修班(每期3班次),每期30天。

2、专题研讨班:对象以广东团中央委员、候补委员、团省委委员、候补委员、团市委、团县委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团委书记、高校团委书记及二级学院团委书记、省市县挂兼职团干部、中学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新入职团干部为重点。培训侧重于对党的重大理论、重大战略部署的学习和团的重点工作的研讨,达到统一思想认识、推动重点工作的目的。全年首期计划举办23期专题研讨班,每期以5天至14天为主。

3、业务培训班:主要面向团的重点工作领域团干部、优秀基层团干部、优秀团员和青年骨干。培训侧重于对以上群体进行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干部的履职能力,对有潜力的团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业务培训班以团省委各部门单位牵头举办为主,根据需要不定期举办。

(三)参训要求

团省委分配到我市的培训班次、名额分配及报名表详见附件。团市委机关各部室、各基层一级团委要按照东莞市参加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安排表(附件1)做好调训工作,认真填写《2019年度广东省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参训人员报名表》,并于3月15日前报3-7月参训名单,于8月9日前报8-12月参训名单,分2次报团市委组织部。

业务培训班和根据工作需要新增举办的专题研讨班的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从严组织实施

培训是共青团个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本单位团干部参加由团省委举办的培训,优先考虑组织、推荐近2年内没有参加规范培训的团干部。学员选派工作要认真遴选把关,注重选派工作表现突出、综合能力较强、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学员参训。要注重加强统筹,避免同类型班次交叉培训和重复培训,原则上每名干部年内参加团省委举办的培训班不超过3期。

各镇街团委如在组织、推荐团干部参加团省委组织的培训工作方面存在困难,由镇街所在的片区团工委协调解决

(二)从严加强培训管理

参训干部要按调训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认真参加学习培训,严格遵守相关培训纪律,原则上不得请假。派出单位不得在培训期间安排参训干部参加会议、出国考察和其他工作任务。对擅自旷课或离校、不服从培训管理、严重干扰课堂教学秩序、考试或作业抄袭等行为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培训过程中实行封闭式管理,要求学员住在宿舍、吃在食堂,培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相互用公款宴请,对违反规定的学员,予以退学处理。培训期间将组织政治理论测试,测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成绩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参训学员相关表现情况将视情况记入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个人档案。参训情况将作为团省委、团市委年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三)规范经费使用

团省委举办的进修班、专题研讨班和重点业务培训班,主要由省团校专项经费列支,团省委各部门单位举办的一般性业务培训班,由相关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学员往返交通费、按课程安排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或飞机外出教学的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附件:1东莞市参加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安排表

2.2019年度广东省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参训人员报名表



共青团东莞市委办公室

2019313日印发

共青团东莞市委员会

2019313

下载: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东团通〔2019〕7号) word

          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的通知(东团通〔2019〕7号) pdf

         附件1:东莞市参加2019年度全省团干部培训工作安排表

         附件2:2019年度广东省团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次参训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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